出入境管理(出入境管理大厅营业时间)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本文目录一览:

  • 1、出入境是什么意思
  • 2、什么是出入境管理
  • 3、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是干什么的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6、出入境管理法

出入境是什么意思

出入境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 *** 主管机关批准和前往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或地区的许可,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签证,通过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从本国出境进入其他国家地区,或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返回本国境内。

对于大多数国家,“出入境”就是指出入国境,而在中国有着较为广泛的含义,因为特殊历史原因而存在的香港、澳门、 *** ,决定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属于国内旅行,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仍要按照出入境来办理手续。

出入境管理是在现代国家体系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实际上也是现代国际关系的一种体现。可以认为,出入境管理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际法、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对出入本国国境的本国公民或外国人行使 *** 的行政行为。中国的出入境管理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事务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法律行为,是国家涉外管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行政职能,在保障中外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什么是出入境管理

(一)出入境管理的概念

出入境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 *** 主管机关批准和前往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或地区的许可,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签证,通过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从本国出境进入其他国家地区,或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返回本国境内。出入境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 *** 批准,持用合法证件出入本国国(边)境;二是指外国人持用合法的证件,经一国 *** 批准入出该国国境。

对于大多数国家,“出入境”就是指出入国境,而在中国有着较为广泛的含义,因为特殊历史原因而存在的香港、澳门、 *** ,决定中国公民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属于国内旅行,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仍要按照出入境来办理手续。

出入境管理是在现代国家体系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实际上也是现代国际关系的一种体现。可以认为,出入境管理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际法、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对出入本国国境的本国公民或外国人行使 *** 的行政行为。中国的出入境管理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活动及与之相关的事务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法律行为,是国家涉外管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行政职能,在保障中外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出入境边防检查标识

(二)出入境管理的任务

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一方面要维护国家 *** 、安全和社会秩序,在出入境管理中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保护中外公民的合法权益,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形势。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出入境管理的任务主要是:

1、依法受理、审批出境和入境申请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包括往来港澳台地区),外国人入境以及入境后在中国的居留、旅行,都必须事先申请。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出境或入境申请。主管机关对他们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甚至进行必要的调查,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各级权限进行审批。

2.依法签发出入境证件和签证

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境、入境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依法给申请人签发与其申请相应的证件。签发证件,是主管机关代表国家对申请人的准许,要严肃对待。

3.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边防检查是出入境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出入境边防检查主要包括:

(1)护照证件检查。出入中国国(边)境的人员,必须向出入境检查机关交验有效护照、证件和签证,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无误后方可出入境。

(2)行李物品检查。对进出国(边)境的人员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实施检查。公安机关对行李物品不实行逐人检查,只是对有关人员实施重点检查。

(3)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查、监护和管理。对进出中国国(边)境的飞机、船舶、列车、汽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实施检查、监护和管理。

(4)口岸查控。依据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阻止出入境并按照查控通知依法处理。

(5)情报调研。情报调研是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做好边防检查工作的重要辅助手段,通过对交通运输工具、员工、口岸工作人员及其周围社情进行调查了解,分析判断,为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服务。

(6)会谈会晤。陆地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通过会谈会晤的方式,沟通中国与毗邻国家口岸边防检查机关的关系,解决在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发现、打击出入境违法活动

边检艇

在出入境活动中,大部分中外公民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正常出入与交往。但是也有少数人进行违法活动,如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非法出入境,国内公民伪造申请材料骗领护照,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旅行、非法居留等。这些违法活动,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发现、限制和处理违法活动,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5.处理国籍事务。

国籍是指个人作为一个特定国家的成员的资格。国籍是个人与所属国家之间的法律纽带,具有一国国籍的个人称为该国国民。中国于198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该法把中国国籍的管辖权赋予了公安机关,由此国籍管理成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的任务之一。

6.正确、妥善处置涉外事件

涉外事件,主要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事件,即凡主体、客体、权利和义务诸种因素中,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涉及外国国家、外国人的事件。处理各种类型的涉外事件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它是行使国家 *** 的具体体现。

(三)出入境管理的原则

出入境管理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行政职能,是国家 *** 的重要体现,为指导出入境管理的各项事务,依据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实践,在执行出入境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下述四个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出入境管理各项具体工作的行为准则,是正确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

1.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

在出入境管理中,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主要体现在对出入境人员的管理上,出入境的国内外公民,流动于国内国外,不可避免地会对国家 *** 、安全、利益和社会秩序产生影响,甚至构成威胁,因此,出于对国家 *** 、安全、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考虑,国家在维护公民出入境权利的同时,必须对某些出入境人员作出某种程度的限制,这一原则亦为国际法所承认。依照本国法律对外国人实施管理,是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的核心内容,一个国家有权决定允许或不允许外国人入境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入境,有权对在其境内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有权阻止或限制在其境内的外国人出境,或强制出境。出入境管理中,中国公民出入境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

2.依法管理

出入境管理属于公安涉外管理,鉴于管理对象和管理范围的特殊性,依法管理更具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出入境管理不仅要依据国内法管理,还要遵守中国已经参加或缔交的国际条约,遵循国际惯例。依法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由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实施。非法律授权的机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这种权力。

二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也就是说,公安机关行使出入境管理职权,必须在国家制定的各项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与出入境管理范围无关的事务,不能借助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三是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处罚权。对出入境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目的、情节、危害程度,在法定的责任范围内确定法律责任。

四是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法定程序是指手续行为方式和时效。无论是出入境申请的受理和审批,还是出入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公安机关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如果程序上违法,将使出入境管理中的执法活动失去效力。

3.保障出入境者的正当权益

保障出入境者的正当权益,主要是司法保障和法律适用。中国规定的司法保障手段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司法保障手段,另一种是司法程序保障手段。行政司法是指公安机关对中外公民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提出的的申诉、要求所作出的裁决、裁定等处理活动的制度。司法程序是指中外公民为了保护其法定权益,可以运用中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中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对保障中外公民合法权益都有明文规定。这是既指保障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又指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4.方便往来

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相互往来越来越频繁。为了适应国际关系需要,为了加快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对外开放是中国必由之路,也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方便往来的目的,在于促进中外人民友好交流,利于对外开放的深入开展,利于国家的经济建设。近年来,随着出入境的中国公民逐渐增多,改革了过去的繁琐的审批手续,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大大方便了公民的出入境活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在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往与合作越来越广泛,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断简化手续,方便人员往来。

(四)出入境管理的范围

1.出入境人员的管理

公安机关对出入境人员的管理,包括两部分:一是中国公民,指进行出入境活动的国内外中国公民;二是外国人,分为常住外国人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

(1)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即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作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的对象,中国公民是指所有出入中国国(边)境的中国公民。按照其居住地域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公民、国外华侨和境外居民。

国内公民。即定居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对香港、澳门地区而言也称内地居民,对台湾地区而言又称大陆居民。边境居民简称边民,是指居住在中国与毗邻国家相连的我方一侧边境地区具有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

国外公民。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又称中国侨民。定居在国外是指在国外已经获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事实上已在国外定居。这一居留资格包括外国 *** 批准的合法定居和已被外国 *** 认可的事实上的定居。

境外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持有香港、澳门、台湾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和澳门居民,既包括在港澳地区享有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又包括在港澳地区享有居留权的外国籍人。在这里,境外居民仅指在港澳地区享有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2)外国人

所谓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外国人。但世界各国习惯上将其列为外国人,中国对外国人的管理包括无国籍人,也把无国籍人当成普通外国人对待和管理。进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因身份不同而区别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和普通外国人。普通外国人中,按照入出境时间和居留形态不同,区别为常住外国人和临时来华外国人两种类型。

常住外国人。指在中国居留时间为一年以上并持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临时来华外国人。即在中国居留时间为半年以下的外国人。

2.出入境证件的管理

中国的出入境证件,是中国 *** 主管机关按照中国法律规定,颁发给中国公民和特定对象出入中国国境的通行证件,是持证人的国籍和身份证明。又可分为:中国护照、中国护照的代用证件、中国的区域性出入境证件。

3.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

交通运输工具出入中国国(边)境的制度,可以用《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上的一句话概括,即“出境、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必须经过对外开放的口岸或者主管机关特许的地点通行,接受边防检查、监护和管理”。这一段话共表述了两层意思。之一,限定了交通运输工具的通行地点;第二,规定了出入境交通工具必须接受边防检查、监护和管理。相对于不同种类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水、陆、空不同类型的口岸,这些检查、监护及其管理又有各自的具体内容。

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是干什么的

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一方面要维护国家 *** 、安全和社会秩序,在出入境管理中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要保护中外公民的合法权益,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形势。根据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出入境管理的任务主要是:

1.依法受理、审批出境和入境申请依法签发出入境证件和签证

2.依法签发出入境证件和签证

3.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4.发现、打击出入境违法活动

5.处理国籍事务

6.正确、妥善处置涉外事件

扩展知识:

出入境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 *** 主管机关批准和前往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或地区的许可,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签证,通过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从本国出境进入其他国家地区,或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返回本国境内。出入境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 *** 批准,持用合法证件出入本国国(边)境;二是指外国人持用合法的证件,经一国 *** 批准入出该国国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出入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申请、审批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以下简称护照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第三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第五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六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七条 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并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一)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公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第十条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申请时,除提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一)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二)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情况说明。

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除应当按照前款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公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时,应当宣布原普通护照作废。换发普通护照时,应当将公民原普通护照右上角裁去;原普通护照上有前往国有效入境许可的,可将封底、封面右上角裁去,退还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 、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第三条 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五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第六条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中国公民、外国人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从对外开放的口岸出境入境,特殊情况下,可以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的地点出境入境。出境入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境入境管理秩序的需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实施边防检查。必要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但是应当通知海关。第七条 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外国 *** 对中国公民签发签证、出境入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中国 *** 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等措施。第八条 履行出境入境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机构应当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公正执法,便民高效,维护安全、便捷的出境入境秩序。第二章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 *** 与其他国家 *** 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出入境管理法

之一章总则

之一条为保障中国公民出入中国国境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促进国际交往,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

第三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

第四条中国公民出境后,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出境

第五条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

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的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六条中国公民因公务出境,由派遣部门向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出境证件。

第七条海员因执行任务出境,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办理出境证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一)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二)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出入境管理